关于印发《2013~2014年连州市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3~2014年连州市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打传办反映,联系电话:6631971。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2013~2014年连州市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工作要求,为切实贯彻“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等专项检查的工作力度,巩固我市创建 “无传销市”工作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连州的高度,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落实的责任、更加得力的措施,做到常抓不懈、标本兼治。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等专项检查行动,以及继续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对传销活动危害性、欺骗性的认识,做到不参与传销活动,并积极主动地抵制和举报传销活动,促使传销活动在连州市无立足之地,成为名符其实的“无传销市”。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工厂、进劳务市场活动。
(二)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镇(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社区(村委)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三)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宾馆、旅店等场所的检查,发现传销窝点坚决取缔。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为主,介绍工作为名,采取欺骗、控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他人参与传销活动的传销组织,防止大规模的传销活动反弹。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集中力量查处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大案重案;从重从快打击渗入传销的带有黑社会背景的组织,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刑事犯罪行动;坚决取缔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的企业,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入境来我市组建网络、发展人员、开展传销活动。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一)根据部分成员单位人员调整及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的需要,对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二)各镇(乡)相应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打击传销和开展“无传销镇(乡)”、“无传销社区”建设工作。
(三)成立“连州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机动执法队”,加强对出租屋、宾馆、旅店等场所的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传销窝点坚决取缔。
五、职责分工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镇(乡)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详见《连州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连府办〔2011〕73号)。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打传宣传活动
根据每年的春节前后务工人员流动高峰期,结合3.15活动日、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各打传成员单位利用自身有利条件,认真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出宣传专栏、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3月15日,工商、公安等部门在3.15活动咨询现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工商、公安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对宾馆、旅店、出租屋等场所租赁业主的责任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他们对打击传销、防范传销的责任意识。
(二)继续巩固和完善打传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机制
1.宣传教育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利用现有宣传栏、宣传车、网站等多种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打传销宣传活动。一是向群众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二是宣传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重要意义和措施;三是公布典型案例,揭露诈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基层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社会危害性,让外来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让受骗群众主动脱离传销,使传销活动组织和传销人员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2.建立健全上下左右互动的机制。一是建立群防群治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与群众、基层组织、职能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联系,努力形成“举报及时、配合有力、打击有效”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方便群众与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的联系互动机制。当地派出所、工商所、联防队、社区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联系卡”,使群众不仅能通过12315、110报告传销线索,还能直接与当地基层组织、基层执法单位迅速取得联系,反映情况;三是建立基层组织与职能部门的联系互动机制。派出所、工商所、联防队、社区及村委会之间定期互通线索,社区及村委会主动利用自身优势进行摸查,向执法人员提供传销组织及传销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各执法监管单位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根据线索的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行动方案,迅速组织打击行动。
3.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市政府制定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市打传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总结经验,继续搞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推广普及;各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和反馈工作;各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市政府与各镇乡、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镇〈乡〉政府与各社区〈村〉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政法委(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出租屋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责任制,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列入各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工商、公安负责打击传销日常监管工作,查处传销案件,建立打击传销举报记录、回访、巡查出租屋工作记录制度,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村)委会建立出租屋登记台帐,摸清辖区流动人口情况,管好辖区流动人口;房产管理部门向打传办提供本单位出租屋租赁合同、租住人员等基本情况资料进行备案登记。
4、建立健全信息整合机制。一是建立联系人制度,打击传销各成员单位设有专人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二是各乡镇、社区、村委会、打击传销成员单位加强对社区和农村基本情况的信息收集,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购物区、商品集散地、宾馆、饭店、交通要道以及常住人员做到了如指掌,努力做到“四个知道”,知道是什么人,知道在干什么活,知道有什么资金来源,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三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平台,把行动或巡查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以直观的形式及时录入电脑,实现电脑化管理,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公安、工商和打传办建立信息专报及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做到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情况,打传办及时向上级报送打击传销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在清理遣散传销人员时做到及时向上级打传办报告并向友邻地区通报行动的有关信息。
5、建立监控预警机制。一是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老同志,按楼、按梯、按户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结合红盾服务进社区工作,工商局在各乡镇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聘请社区及村委会干部、社会群众、离退休干部为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二是通过日常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以及关工会、老人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的监控;三是建立“线人”机制,发动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的监控预警。
6、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电信部门加强对电话卡管理,登记必要的证件,以此掌握一些传销分子的资料;银行部门大力协助,提供传销分子银行帐户;对租给传销人员活动的出租屋,供水、供电、房管部门实施强制措施;民政部门加强配合,解决受骗传销人员的遣送问题;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打击传销工作及时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宣传面;教育部门在中学校开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法规宣传教育;工厂、矿区、农场、林场、企业负责人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向员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三)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1.开展集中检查行动。每年安排2至3次集中检查行动(时间另定),由市综治办组织工商、公安、供水、供电、连州镇政府等打击传销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对市区出租屋、宾馆、旅店等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传销窝点及时查处。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出租屋、宾馆、旅店等场所的日常巡查,掌握辖区出租屋居住人员基本情况,发现传销窝点及时反映、及时取缔。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镇(乡)、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认识传销的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认识打击传销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我市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建设和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烦情绪,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开展“无传销社区”建设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专项清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联防联打机制,切实解决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和清查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整治效果。
(三)重视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各镇(乡)、社区及村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出租屋管理,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既治标,又治本;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分区分片,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快速反映的打击取缔机制;工商、公安和打击传销机动执法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抓捕头目、瓦解传销网络力度。
(四)实行督办制度,确保工作落实。监察等部门要加强打击传销执法督查工作,负责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在重点地区,实行严格督办和目标考核制度,以无传销活动为目标,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巩固打击成果,建立预警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查禁传销活动中的堡垒作用,对传销活动保持严密监控,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二是以市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制定堵回流措施,对传销活动进行反复清查、打击,防止回潮。三是其他地区也要采取行动,把守阵地,坚决堵住传销人员流入本地的渠道。
八、认真做好“无传销镇(乡)”的考核工作
每年的11月30日前由市综治委、工商、公安等相关打击传销成员单位组成考评小组,按照《连州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和无传销社区申报方案》对各镇(乡)“无传销镇(乡)”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达标的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